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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国内外减贫热点专题评论--“中国扶贫日”与共进小康之梦想

发布时间: 2014-10-09  浏览次数:

 “中国扶贫日”与共进小康之梦想
2014年注定是中国扶贫最有历史纪念意义的重要之年,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贫困地区并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代会上提出“继续向贫困宣战”,2014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全面部署了我国新时期扶贫脱贫新战略和新行动,2014年8月1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10月17日”为中国扶贫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主持研究扶贫日工作,国务院扶贫办印发《2014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各省市自治区高度重视扶贫日,并就相关工作做出部署。全国社会各界纷纷响应,积极筹划10.17扶贫日活动。中国“扶贫日”的确定,标志着中国扶贫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是中国继续向贫困宣战的集结号,是中国走向共同小康社会、走向共同富裕梦想的冲锋号,更是中国政府对扶贫工作重视和全社会共同责任的体现,是形成中国“扶贫文化”的新考验和新体验。
一、从“国际消贫日”到设立“中国扶贫日”
减贫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和难题,是世界各国共同关注和共同行动最一致而无分歧主题之一,也是人类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国际消除贫困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radication of Poverty),是联合国组织在1992年12月22日会议上通过47/196决议,由1993年起把每年10月17日定为国际灭贫日,提高全球的灭贫意识,每年联合国为此纪念日订立主题。2007—2013年世界消除贫困日主题:贫困人口是变革者、贫困人群的人权和尊严、儿童及家庭抗贫呼声、缩小贫穷与体面工作之间的差距、关注贫困,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消除极端贫穷暴力:促进赋权,建设和平、从极端贫困人群中汲取经验和知识,共同建立一个没有歧视的世界等等。我国从2007年开始连续7年开展了“国际消贫日”国际高层论坛。2010年广东省经国务院批准率先设立了“广东扶贫济困日”,3年来,累计接受社会各界认捐款物134.4亿元,实现了3409个贫困村157万贫困人口的脱贫增收,扶贫济困日已经成为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平台。2014年8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了“10月17日”为中国扶贫日。中国扶贫日设立的意义主要表现在:1.是中华民族守望相助、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2.是党和政府对扶贫开发的高度重视和贫困人口的关心,彰显了政府继续向贫困宣战的决心。3.是创新和号召社会扶贫参与的动员令和平台,也是扶贫脱贫力量和成就的一次展示和宣传,更是扶贫脱贫理论和实践的交流活动。2014年首届扶贫日活动,将开启新时期中国扶贫脱贫历史篇章,标志着扶贫开发新时代来临。
二、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发扬----扶贫文化重新开启
“中国扶贫日”设立的历史意义就在于在新时期形成中国扶贫文化再凝聚。市场经济发展给国家社会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经济实力增强,但综合国力增强除了经济实力之外,还有国家精神理念和文化意识等软实力的增强,富裕不仅仅是金山银山的财富,还包括了精神财富的拥有。一个人的小康和富裕不是真正小康和富裕,只有全社会的小康和扶贫才是真正的小康和扶贫。扶贫济困就是让一人的小康富裕走向全社会共同小康和富裕的过程,扶贫济困不是个人财富的损害和减少,而是个人财富的增值和升华。给别人带来幸福,才是最大的幸福。给别人带来快乐才是最大快乐。在目前我国扶贫脱贫过程中,扶贫文化重新开启,正是“中国扶贫日”设立的重要意义之一。扶贫济困实际上是中国传统美德的发扬和延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当中,济贫思想可谓源远流长。大体说来,包括了儒家的“民本”、“仁政”、“大同”思想;墨家的“兼爱”思想;道家的“德治”思想;所谓“民本”、“仁政”,认为执政当局应当以民为本,以仁为纲。《礼记》曰:“以保息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其中明确提出了要“振穷恤贫”。《孟子》中也说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所谓“大同”,在这里是指对贫困问题的社会控制。《孟子》说:“人饥己饥,人溺己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主张人民之间在贫困等问题上相互帮助。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的兼爱思想。提倡建立在爱心基础上的互助互济:“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若饥则得食,寒则得衣,乱则得治,此安生生”。提出了在济贫问题上的“有力出力,有财出财”。可见,扶贫济困乃中国传统美德。
三、中国扶贫日---彰显消除贫困的全社会共同责任
中国扶贫日的设立不简单理解为宣传活动,其深层含义在于扶贫脱贫是一种社会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和完成。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除贫困,不仅是贫困地区政府和扶贫部门职责,也是全社会整个国家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既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就必须制定一个社会约束机制,建立共同负责、共同参与的制度和机制。第一是制定“消除贫困--全社会共同责任”国家政策。正像计划生育和保护耕地以及环境保护是国家基本国策一样,消除贫困也应该是一项基本国策,全社会都应担负起消除贫困的责任和义务,国家制定一个专门的政策和法律,让每个社会公民和团体都能分担消除贫困的责任和义务,这样将会大大完善我国扶贫开发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我国扶贫开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第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通过进一步市场化改革调动社会创造力,通过政府不断加大扶贫力度创造脱贫环境,通过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建立社会扶贫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四、中国扶贫日---促进扶贫倾斜政策即扶贫优先
“中国扶贫日”的设立,彰显了国家政府对扶贫脱贫工作重视,“扶贫日”不是一天能够完成的扶贫,设立扶贫日就在于扶贫的艰难性、重要性和迫切性。扶贫脱贫是国家发展战略重要且特殊组成部分。首先,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贫困特殊性和扶贫脱贫艰难性也决定了扶贫脱贫应该优先。扶贫脱贫关系着国家稳定和发展,必须优先。扶贫脱贫是实现“中国梦”重点和难点,应该优先。扶贫脱贫对维护民族团结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民族问题需要政策优先。第一、国家应根据贫困人口的比例和贫困地区面积比例,确定每年国家专项扶贫财政资金规模。第二、国家在公里铁路和道路建设、生产水利和安全用水建设、贫困地区的通电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旅游建设以及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方面,优先贫困地区的建设预算投资。第三、国家要在金融政策方面实现向贫困地区的倾斜和优先、优惠政策,制定贫困地区的特惠金融政策。在利率、贷款标准、还款期限等方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从而加快贫困地区扶贫脱贫步伐。
唱响扶贫日,宣传扶贫日,弘扬扶贫文化、形成扶贫新文化氛围,构建政府、社会和市场的社会扶贫大格局,确立扶贫脱贫的全社会共同责任理念,推进扶贫优先的国家政策基点,勇敢地承担起扶贫脱贫的历史使命,将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最大历史功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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