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实现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扶贫脱贫是关键。而要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根本。可以说精准扶贫在新时期的特殊性和重大意义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不仅表现在精准扶贫是我国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保障,而且,实施精准扶贫是完善扶贫开发治理体系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扶贫开发治理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同时,实施精准扶贫是我国当前阶段扶贫开发转型的需要,是适应贫困人口特征变化的需要,是扶贫开发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
一、精准扶贫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精准扶贫的核心内容就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即“六个精准”上面,这一思想是在总结我国前期的“四个精准”基础上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向了新阶段,即扶贫对象更加精准,扶贫脱贫措施更加精细化、资金管理和使用更高效,扶贫脱贫措施和项目更加追求差异化和个性化,扶贫脱贫的结对帮扶更加紧密化,进一步丰富了“精准扶贫”的内涵。实践证明精准扶贫在推动我国到2020年如期脱贫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第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制度基本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制定了落实该项政策文件的省级、市级和县级文件,精准扶贫各项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奠定了良好制度基础。第二,精准识别顺利完成,对象精准性明显提升。2014年建档立卡制度实施,全国所有贫困县、片区县和省级贫困县的贫困村和贫困户都已经精准识别。据统计,全国12.8万个贫困村、3000万个贫困户和9000万个贫困人口全部完成了贫困建档立卡,并经过2015年以来的复核检查和调整,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镇的各项综合信息档案已经建立起来,从而保证了扶贫对象的精准,为精准脱贫和资金精准、项目精准、驻村帮扶精准的全面有效的实施奠定较为扎实的基础,也为建立贫困大数据建设提供了较好基础的数据。第三,驻村帮扶工作队伍基本到位,贫困村第一书记也陆续到位,形成了新时期中国扶贫脱贫新型治理结构。目前我国向12.8万个贫困村选派的驻村帮扶工作队伍40多万干部基本全部到位,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也在加快到位,平均每村3-5名干部队伍,每个贫困户都有对应的帮扶干部,从而形成了新时期我国在贫困村的两委干部(村支部和村委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驻村包村干部、第一书记等于一体的新型贫困村干部新体系,构建了新型的扶贫脱贫治理结构即乡村治理结构。做到了每个贫困户都有属于自己各自的帮扶干部对接,贫困户生产、生活及产业发展都有根部在指导和帮扶。第四,全社会参与的 “大扶贫”格局基本形成。目前,从中央国家部委、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企业、县直机关和乡镇村,积极参与到了我国贫困村的扶贫脱贫工作中,社会团体、企业也都积极参与其中,无论是以片区牵头单位,还是对口帮扶,也不管是东西协作,扶贫脱贫的共同职责将政府、社会和市场力量聚集一体,为贫困地区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动力。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实现了驻村帮扶制度化,把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同贫困户直接而紧密的联系起来,几乎动员了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了扶贫体系中。同时,通过对社会参与,更加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制度,形成“大扶贫”的扶贫攻坚格局。第五,帮扶资金和帮扶项目的精准度大幅提升。正是由于扶贫对象精准程度不断提高,从而为资金精准和项目精准奠定了基础,即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完全瞄准贫困户和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贷款对象以及社保、医疗卫生计划等民生项目和交通、水利、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也同样聚集到了贫困村和贫困户,提升了扶贫脱贫效率。与此同时,资金和项目精准的另一个方面因村因户不同而实施不同脱贫措施,因病治病、因教育治贫等等,也将根据自身的需求确定了不同扶贫脱贫项目和资金配套。一方面,推动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金融服务机制的改革,另一方面也起到了强化金融扶贫服务机制的导向作用。第六,各具特色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模式不断涌现。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战略下,中国各省市县乡镇积极行动起来,根据自身条件和优势,创新和探索了很多不同特色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模式,例如在以前广东双到模式:“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模式,陕西“三五”模式、江苏“分类精准扶贫”等基础上,2015年全国又出现了诸如贵州“四看”精准识别法及十大产业和“两线合一”创新做法。甘肃省在“联户联村---双联”模式基础上又创新推出了“六精准”和“1+17”扶贫模式及贫困县村户脱贫“191712”标准新探索等很多新举措、新方式。第七,扶贫脱贫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通过对贵州、陕西、广西、内蒙、甘肃、云南、湖北等农村贫困户调研结果表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大提升了扶贫脱贫的治理能力和水平,调查村的农户收入提升了28%以上,产业收入和创业收入贡献率在收入中的份额提升了近10个百分点,农户生计能力和应对风险能力也大大提升,将脱贫时间平均提前了1.8年。究其原因,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责任考核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脱贫内生能力和动力。第八,增强了扶贫脱贫责任意识,密切了干群关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明确了贫困县、乡镇村扶贫脱贫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并且将扶贫脱贫目标任务落实到驻村帮扶干部个人身上,从增强了对贫困户帮扶措施、就业培训、产业发展等责任,提升了扶贫脱贫能力和水平,加快了扶贫脱贫的效率和速度,与此同时,也形成了乡镇政府与贫困村贫困户、干部与群众日益密切的共同体,缓解并化解了多年淤积的干群矛盾冲突,形成了新型干群关系。
二、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面临的问题、挑战和建议
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了初步效果,加快了扶贫脱贫进程,形成了新时期扶贫脱贫治理新体系,提升了扶贫脱贫的能力,但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和新矛盾,需要及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一)要注重解决精准扶贫推进中的区域差异性和发展不平衡性问题。目前全国建档立卡基本完成,有些省份还针对建档立卡数据资料存在问题进行了重新的核对调整,使帮扶对象精准化程度大大提高。与此同时全国12.8万个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选派工作大多已经完成,有些已经运行了一年时间,但第一书记进驻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与此同时,在项目精准、资金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方面也存在着省际间、县域间甚至乡镇村间进度、进程和精准水平和效果上的差异。重点县乡镇村户和非重点县乡镇村户、示范县乡镇村与非示范县乡镇村户之间存在很大差异,示范点各项工作明显好于非示范点。建议国家和省市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既要注重区域差异性,但同时还要注重统一性和一致性,首先要均衡推进均衡发展,尽量避免政策差异性导致区域间的不公平性。其次,以推广示范县乡镇经验导向,稳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协同发展。(二)要研究和解决贫困户脆弱性及外部突发性因素影响变大导致扶贫脱贫的稳定性和长效性不强的新方法和新思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升了扶贫脱贫的能力和效果,但是,经济发展的脆弱性、自然和社会的脆弱性不断增强,导致扶贫脱贫家庭返贫易发性。主要表现在突发性自然灾害增多、突发性疾病大病增多、突发性交通事故和社会治安危害增大,与此同时,因学致贫影响度仍很高,影响了扶贫脱贫效果和水平。建议国家要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过程中一方面加大医疗教育扶贫力度,减少返贫比率。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自然灾害治理投资治理,减少灾害对贫困影响。与此同时,最关键还是强化产业扶贫力度,提升产业发展可持续的能力。(三)要研究探讨扶贫脱贫标准依然偏低,单一化指标带来扶贫脱贫不稳定性的问题。一方面目前贫困人口标准是2300元,这与目前农村消费需求和物价上涨因素比较,显然一直是低水平的标准。另一方面,就是人均收入指标的单一性问题。尽管中国各省县乡镇和贫困村在扶贫脱贫中采取了像威宁的“四看法”,甘肃省的“191712”村户多维贫困脱贫考核评价方法,但在测定全国贫困人口和各省脱贫人口时,仍然还是以人均收入的单一指标来确定,显然,与贫困人口所需要的吃穿住用和公共服务需求相比较,已经难以适应目前农村实际需要了,制定和调整扶贫脱贫标准及实施多维贫困综合指标刻不容缓。建议:第一,国家在贫困标准制定中综合考查多种因素,实施多维贫困标准的测度监测。第二,根据世界银行贫困新标准及时制定中国扶贫脱贫新标准。(四)研究和尽快解决部分地区扶贫脱贫治理体系功能和职责出现不明晰现象。一方面对于目前的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和原有的村级两委干部之间职责分工问题已经成为有效推动扶贫脱贫的重要问题,目前已经出现了职责不明分工不清导致的工作重叠、缺位和权责不协调问题,有些已经出现矛盾,需及时解决。另一方面,新扶贫脱贫治理体系和大扶贫格局形成后,资源资金整合和运行管理机制包括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参与扶贫脱贫后的整体管理也正成为当前的重要问题。建议国家和省市贫困县组织部,尽快研究和探索并制定新时期村委会、村支部、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和村第一书记的职责分工,形成新时期中国农村扶贫脱贫治理新体系。(五)研究并制定消除贫困地区对精准扶贫长效化存在担忧的措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效果明显,深受群众欢迎,但目前群众最担忧两个问题。其一,目前的脱贫标准低,确定为脱贫户后,对返贫后没有帮扶的担心增多。其二,驻村帮扶政策和机制是否可以长效化?是不是仅仅这几年的短期性政策,需要进行研究。建议国家明确可以对以下政策的重点研究:其一,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后,我国扶贫脱贫任务应转向如何提高收入水平,减少和消除相对贫困。其二,小康社会后我国的贫困标准是什么?其三,驻村帮扶制度等一系列精准扶贫政策实施时限。(六)精准扶贫与精准脱贫的进度需要更加科学化的推进。国家期望到2020年时点上如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整体脱贫目标,这要依靠各省脱贫目标的实现来支撑,尤其是贫困人口较多的省份脱贫程度和脱贫快慢直接影响着全国脱贫程度和水平。需要各省制定目标,以此类推,各省则制定贫困县退出目标计划和时间进度,县制定乡镇退出计划目标,乡镇制定贫困村退出计划目标,但目前普遍现象都是层层将脱贫计划的时间提前,很多省份都初步确定在2017年首先脱贫,所以2015、2016 和2017年的脱贫任务相当艰巨,对此需要进行认真分析。建议:其一,国家和各省市在制定脱贫目标时要更加精准,不宜主观上提前时间。其二,县乡镇村和农户脱贫退出有所区别,但也要进行动态调整,对于返贫户要及时给予帮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新政策,进一步提升精准扶贫程度和水平。(七)加大力度做好片区规划实施与精准扶贫融合推进。片区规划是我国扶贫开发重要举措。3年来实践证明,在推动扶贫脱贫投资和调动中央国家部委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如何继续利用并聚焦连片特困地区主战场,落实习总书记“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把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将片区规划实施与精准扶贫融合推进,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建议:其一,继续加大片区规划实施力度,以片为重点,将片区规划实施作为精准扶贫的抓手。其二,加大片区规划与“十三五”规划的对接力度,为精准扶贫创造良好基础支撑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其三,加大片区规划实施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