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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国内外减贫热点专题评论:脱贫攻坚创新实践成效有待检验

发布时间: 2017-02-07  浏览次数:

脱贫攻坚创新实践成效有待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到来之际发表的新年贺词中专门向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同志们致敬,他指出,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一年来,又有10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同志们辛苦了,我向同志们致敬新年之际,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他们吃得怎么样、住得怎么样,能不能过好新年、过好春节。我也了解,部分群众在就业、子女教育、就医、住房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不断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党全社会要继续关心和帮助贫困人口和有困难的群众,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上下同欲者胜。只要我们13亿多人民和衷共济,只要我们党永远同人民站在一起,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我们就一定能够走好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习总书记连续四年都在新年贺词中专门提及脱贫攻坚,其战略意义可见一斑。
       一、2016年脱贫攻坚开门红——预计全年减贫1000万以上
        2016年是我国扶贫开发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年。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20161220日召开的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表示,十三五脱贫攻坚首战告捷,“2016年全年减少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的任务可以超额完成。实践表明,我国2016年扶贫开发实现“开门红”。开门红首先“红”在脱贫攻坚战有了纲领性文件和顶层设计方向指引。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确定了脱贫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以及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路径、重点和措施。而《“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则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具体行动,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国家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各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10决定配套文件和101个政策文件包含了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劳务输出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教育扶贫、国土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 社会保障与扶贫相结合等政策指点和措施路径其次,“红”在全党全社会关注扶贫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16年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之高、政策举措之实、工作力度之大都前所未有,在广度、深度和精准度上都达到了新的水平2016年国家各部委和各省出台支持脱贫攻坚战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也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扶贫资金投入、社会各界参与扶贫脱贫的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突破1000亿元,其中中央为667亿元,同比增长43.4%;省级超过400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扶贫投入力度空前。据统计估算,2016年全国有320个中央国家单位和21992个民营企业参与脱贫帮扶,形成了政府社会和市场相结合的大扶贫新格局。再次,“红”在扶贫脱贫的目标基本可以实现年初的1000万以上任务。1000万脱贫人口是在经过了全面核查精准性基础上取得的。据悉,2016年,全国动员近200万人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进村入户摸底排查,共剔除识别不准人口929万,补录贫困人口807万,识别精准度进一步提高,对象精准程度的提升保障了扶贫脱贫效果和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的精准性实现。
      二、考核评估督查巡查和第三方评估:开门红的重要保障
       伴随全党全社会对扶贫脱贫攻坚战的高度重视,人们普遍关注和担心会出现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现象和行为产生,也担心扶贫脱贫是否会演变成运动式的扶贫脱贫即扶贫脱贫运动。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在个别地区也曾出现过,假如不及时剔除、杜绝和防范,不仅严重影响扶贫脱贫的效果,而且将会严重破坏党和国家的声誉,损害是极其巨大的。为此,在全党全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前后,中央及国家有关部门就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订了一系列贫困县党政领导考核机制、贫困县约束机制、脱贫考核机制等一系列的标准、制度和组织管理规定,如20162月《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出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对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减贫计划,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64月《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201610月《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2016年还实施了督查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这些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避免了“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发生机率,从制度层面保障了脱贫的精准性和精准程度,所以说,2016年完成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数据是有保障的,有很强的可信度和社会认可度的制度基础。
       三、继续强化脱贫督查考核和评估力度:责任重大
       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来不得半点马虎和轻视,更不能存在虚假、隐瞒和欺骗现象及行为,这就不仅需要不断完善脱贫攻坚政策的精准性,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的全面性、科学性,在考核的内容、指标、标准体系上更加科学性、客观性和全面综合性。而且要有效组织、管理和应用考核、督查和评估的结果,促进和推动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也要为建立中国可持续性减贫战略、高效规范的贫困治理体系和贫困治理现代化目标奠定基础。为此建议:第一,考核范围适当扩大。贫困县考核制度和考核机制不仅仅要考核省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还要考核贫困县主要党政领导干部,不仅要考核贫困县和贫困地区的扶贫脱贫工作,还要包括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规划实施效果考核和联席牵头部委的考核,也要制定定点扶贫考核和东西协作考核制度体系,与此同时要制定老少边穷地区扶贫脱贫考核机制和制度,可喜的是国务院扶贫办对此已经进行了部署,2017年将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采取交叉考核的方式,重点考核减贫成效、劳务协作、产业合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情况,也将开展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考核,采取各牵头部门分类考核的办法进行。20161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第二,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扶贫脱贫考核一定要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避免单方面进行过程考核而忽视结果考核,造成贫困治理和脱贫任务目标无法实现的弊端,减少只注重结果考核和而忽视过程考核导致短期脱贫行为产生,出现返贫现象严重缺乏可持续性的行为现象。第三,考核评估标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扶贫脱贫不仅要考核评估其对象精准、项目精准、资金精准、帮扶精准和脱贫精准的具体行动和效果上,而且要在注重去收入提升基础上,更重要的是要依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全面进行衡量测评和考核。为此,需要在标准上更加全面科学和符合实际,片面地收入减贫不完全代表和体现2020年脱贫目标的真实意图。第四,考核督查评估机制的改进、完善和创新。目前的考核督查和评估采取了自查、省内考核评估、国务院组织的督查和第三方评估做法,应该说实施思路和实施过程都处于探索试验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考核作用已经显现,但不可避免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新矛盾需要加以重视并尽快克服和解决,否则,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会直接给脱贫攻坚造成长远的损害。考核督查的力度要加大,避免形式主义。督查要做到有目的、有督促检查的效果,评估则要客观全面和科学。考核评估机制要考虑效果的持续性,减少这种短期化扶贫和类似弄虚作假的做法。一方面要注重考核、督查和评估之间的区别,另一方面也要把考核、督查和评估严格区分和合理分工。要在参与考核督查和评估的组织构成、参与性方面更加科学,在第三方评估方面更加注重独立性和公平参与性,防止单一性评估自身专业缺陷和偏差导致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上的偏差,多学科多领域多机构的平等参与竞争也同样是保障贫困考核督查和评估客观公正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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