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国内外减贫热点专题评论】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精准脱贫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一起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同时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和精准脱贫攻坚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统筹推进,只有打赢脱贫攻坚战,才能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制度和物质基础,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稳妥做好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
第一,观念的有效衔接。精准脱贫是我国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与城乡融合发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共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必须要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观念,而且要有正确的衔接观念。一要认识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存在重合期、衔接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未来三年将是我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并存和相互交汇的特殊时期,必将形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有机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发展观念,完成了脱贫摘帽切不可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要进一步深化基层干部思想认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以高度热情和激情参与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当中,为有效衔接提供精神动力。二要树立正确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观念。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确保打赢和打好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战略顺利的重要前提。在过去一段时间我们通过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在未来一段时间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要优先考虑贫困地区,真正做到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转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二者之间没有绝对的时间点和分界线,不是说2020年后就不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了,不是说贫困地区就只搞脱贫攻坚就没有精力搞乡村振兴。二者之间的衔接需要循序渐进、梯度推进,不同地区要根据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脱贫攻坚进度制定乡村振兴的思路、目标与步骤,合理有序实现二者衔接。三要将攻坚拔寨的责任意识和战略思维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明确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把抓”,到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再到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筑牢了责任意识和战略思维。乡村振兴阶段也想将这种意识和思维进行延续,切实扛起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层层抓好落实,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政策的有效衔接。我国正处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交汇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期实施的政策必须要有延续性和缓冲期,平稳过渡到乡村振兴当中去。一要为脱贫攻坚政策留足缓冲期和过渡期。攻坚期内制定和落实了众多的惠及贫困家庭的政策,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两不愁三保障”所采取的各种减免、补助、救助等政策措施,在给贫困家庭输血的同时也增添了造血功能,在脱贫攻坚期内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脱贫攻坚期发挥重要作用的政策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被证明是有效的,既然这些政策对贫困地区发展是积极有效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需要给贫困地区“定心丸”,尤其是到2020年之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二要保障扶贫资金在过渡期内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就看有没有财力支撑,虽然近几年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一定的改观,但是如若仅靠贫困地区自身的财力实现发展远远不够。这就要求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过渡期内继续给予贫困地区扶贫专项资金的支持,各级财政要继续保留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仍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增加扶贫开发的财政资金投入和项目布局,增加贫困地区金融支持和服务,以财力保障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三要对行之有效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强化。相关部委对脱贫攻坚期实行的各项政策要进行政策评估,客观合理地对政策流程、条件、主体、标准、效果等给予说明和评估,对于适宜的政策要继续坚持、对于不适宜的政策要及时调整。2020年之后面对新的乡村问题、新的贫困问题、新的发展问题,产业、住房、医疗、教育等相关领域的政策仍是重点。比如教育扶贫中控辍保学仍是工作重点并将成为工作常态,同时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储备和支撑;住房安全方面,需要搬迁的要应搬尽搬,同步搬迁的逐步实施,对于目前不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先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今后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逐步推进。四是要区别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衔接政策。从群体上看,保证绝对贫困人口脱贫是底线目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将是到2020前的主要目标群体。同时也要兼顾农村低收入家庭、农村发展滞后地区,还有一些因为特殊原因返贫、陷贫的对象群体,要给予他们政策倾斜。从地区上来看,深度贫困地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脱贫攻坚仍然是重点工作,帮扶措施、帮扶力度不能减弱,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返贫,在此基础上持续推动乡村全面发展。一般的贫困地区摘帽以后可以逐步考虑将现有的脱贫政策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布局、统筹规划,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
第三,产业的有效衔接。脱贫致富离不开产业支撑,乡村振兴更应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产业的有效衔接成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环节。乡村这块土地上只有留得住人、留得住业才能真正振兴,换句话说只有实现人、地、业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乡村振兴。一要从制度上保障产业发展的连续性。产业是兴村富民之本,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我国乡村振兴的根本出路。贫困地区在“发展生产脱贫一批”的带动下,通过产业扶贫实现了贫困户的脱贫增收,未来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产业支撑体系,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对于适宜贫困地区发展的产业,不能因为倡导该产业的领导和产业带头人变更而人走戏散、改弦更张,不能换一任领导就换一个产业。二要着眼长远提升产业的可持续性。在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基础上,大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村集体自我造血能力。根据资源禀赋、发展环境的差异,因乡制宜、因村制宜地构建具有乡土特色和资源优势的产业体系,既拓宽农民于本地就业创业的途径,也厚植形成品牌优势、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土壤,促进乡村的人力资本积累、人才培养,带动智慧、资金、技术等要素向乡村聚集。要注重特色发展、绿色发展、长远发展,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保障产业发展可持续。
第四,服务的有效衔接。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最终的目的都是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这就要求二者的衔接上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和执行“以人民为主体”的宗旨,强化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这就需要做好服务方面的有效衔接。一要解决“谁来服务”的问题,也就是要有一支“能搞好服务”的队伍。脱贫攻坚期内培养和锻炼了一批优秀的驻村干部,这些干部工作在基层、服务在基层,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为老百姓解决了无数的难题,将“为人民服务”落到了实处,为我国每年数千万贫困人口脱贫提供了重要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样需要这样一支“能搞好服务”的队伍,要抓实抓细基层党建和乡村组织建设,改善部分地区村干部低学历、老龄化现状,探索“三农”特岗生定向培育选拔机制,创新乡村人才周期培训制度,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二要解决“服务什么”的问题,也就是要做好基础设施、住房、教育、医疗等直接关系老百姓生活的服务。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的水、电、路、网以及“三保障”等问题得到了很大改善,在乡村振兴阶段要进一步改善广大乡村的人居环境、交通、水电暖等基础设施条件,要支持乡村互联网建设,让农业大数据走进乡村第一线,要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医疗资源等公共服务向乡村转移,让美丽宜居的乡村留得住本土人才、引得来优秀人才,培育乡村发展的本土动力和内生动力,平衡城市“虹吸效应”对乡村振兴的影响,让乡村成为人们理想的生活田园。
主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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